一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衔等级
义务兵军衔
上等兵
列兵
士兵军衔
高级军士:一级军士长、二级军士长、三级军士长
中级军士:一级上士、二级上士
初级军士:中士、下士
军官军衔
将官:上将、中将、少将
校官:大校、上校、中校、少校
尉官:上尉、中尉、少尉
专业技术军官:在军衔前冠以“专业技术”,分为高级、中级和初级。
二、军衔的定义和历史背景
军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、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、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,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。
它标明军人社会地位和军事级别,通常具有终身荣誉性质,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。
三、司令员是什么军衔
军区司令员的军衔是将军衔,正大军区职司令员为:上将、中将;副大军区职司令员为:中将、少将。
根据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》第十一条军事、政治、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:
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、总政治部主任:上将;
正大军区职:上将、中将;
副大军区职:中将、少将;
正军职:少将、中将;
副军职:少将、大校;
正师职:大校、少将;
副师职(正旅职):上校、大校;
正团职(副旅职):上校、中校;
副团职:中校、少校;
正营职:少校、中校;
副营职:上尉、少校;
正连职:上尉、中尉;
副连职:中尉、上尉;
排职:少尉、中尉。